内河航运发展的决策建议——长江船运
发布时间:2022-03-07 14:20:14作者:交航船运王
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意见》《交通运输部关于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指导意见》为核心和主线,结合《交通强国建设纲要》《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内河航运发展纲要》和国家关于“双碳”等工作的要求,围绕更好地支撑、保障和服务新发展格局构建,针对内河航运发展提出以下对策建议。
1、推进国家内河高等级航道网建设,完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畅通国民经济循环,扩大循环规模。国家高等级航道是全国内河航道的骨干和国家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加快推进“四纵四横两网”国家高等级航道建设,将闽江、澜沧江等也纳入其中布局。统筹推进国境国际通航河流航道建设与航运发展。到2035年,国家高等级航道达到2.5万公里。通过建设国家高等级航道网。
(1)可加快长江上游、西江上游及中西部、西南、东北等地区的高等级航道建设,有效缓解内河航运发展不平衡不协调问题。
(2)可显著优化航道结构,提升我国内河高等级航道的里程及占比,提高通航与运输能力。
(3)可大力推动内河水系之间互联互通,提高航道网络化程度,进而实现干支衔接、通江达海。总之,可有效提高全国长江船运发展水平、优化、完善综合运输体系和流通体系,畅通国民经济循环、扩大循环规模,从而促进沿江(河)地区、特别是水运资源较为丰富的欠发达地区的经济发展与对外开放,助推东、中、西和西南、东北地区协调发展。
2、发挥内河航运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拉动作用,扩大内需。坚持扩大内需,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战略基点。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本身是积极扩大内需、夯实未来经济发展基础的重要手段之一。按照规划目标,未来15年需新增高等级航道1万公里以上,直接投资超万亿元,同时还将拉动内汇港口、船舶和其他相关产业投资,对扩大内需、培育完整内需体系和扩大经济循环总量将产生重大作用。建议有关部门参考借鉴公路、铁路及国外经验,创新内河航运基础设施建设与维护的投融资方式和渠道,拓展投资空间,激发全社会投资活力,探索内河航道合理有偿使用(收费)机制。
3、完善农村和山区内河水运及综合交通基础设施网络,满足群众出行与运输需求,服务乡村振兴与农村现代化。提高人民生活品质,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是畅通国内大循环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更是建设人民满意交通的必然要求。积极拓展农村地区和山区的内河支流航道、库湖区航道、低等级航道及等外航道的建设与管养,努力实现与高等级航道有效衔接,以弥补这些地区因自然条件所限而导致的公路、铁路运输不畅或运力不足,满足当地人民群众的出行与运输需求,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服务乡村振兴、农村现代化建设。
4、打造集约高效功能协同的现代化内河枢纽港口,构建现代物流体系,提高循环效率,支撑区域经济发展。
(1)强化港口枢纽功能。完善港口集疏运体系,推进港口与沿江(河)开发区、物流园区的连接通道建设,加快打通铁路、高等级公路进港“最后一公里”。进一步优化运输结构,推进大宗货物及中长途货物“公转水”,发展内河集装箱运输,提升集装箱铁水联运比例,有效降低物流成本。促进以港口为枢纽的全程物流供应服务链发展。
(2)完善港口布局。推进港口资源整合、区域港口一体化发展。
(3)促进港产城协同发展。加强港口与城乡建设、产业发展布局的有效衔接。
(4)促进港产城协同发展。加强港口与城乡建设、产业发展布局的有效衔接:推进内河航运及港口与制造业深度融合,提升服务能力,推动运输链融入供应链、产业链,提升价值链。
(5)加快提升内河航运服务水平。以上海、武汉、重庆等航运中心建设为依托、大力提升金融、保险、海事仲裁、航运交易等服务能力、研究开展期货交易,发展货、港、船等要素协同的水运电商平台。
5、继续推进内河船型标准化,发展江海联运和多式联运,推动港航企业转型升级,提高运输效率与效益。
(1)推进标准化专业化运输船舶发展。继续推进内河船型标准化工作,引导现有各类非标船舶逐步退出航运市场。研究制修订适合我国航道特点和船型创新需求的内河航道通航技术标准。大力发展集装箱、LNG、商品汽车滚装等专业化船舶。加快江海直达特定船型和内河中短途休闲游、观光游等船型的研发。
(2)发展经济高效的江海联运和多式联运。完善江海直达运输发展相关政策和技术标准形成江海直达、江海联运有机衔接的江海运输物流体系。大力发展以港口为枢纽、“一单制”为核心的多式联运。
(3)促进港航企业转型升级。推进港航企业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发展。推动港航企业向全程物流承运人转型。鼓励航运企业向船、港、货、金融等上下游发展,构建一体化产业链发展运营模式。
6、坚持创新驱动发展,实现高水平自立自强,建设智慧航道,增强循环动能。构建新发展格局最本质的特征,是实现高水平的自立自强。坚持创新驱动,加快科技自立自强,是确保国内大循环畅通、塑造我国在国际大循环中新优势的关键。着力推进智慧航道建设。
(1)建设航道地理信息测绘和航行水域气象、水文监测等基础设施,推进航道基础设施信息数字化。
(2)推广应用长江干线航道电子航道图。推进京杭运河、西江航运干线等率先实现电子航道图全覆盖,逐步实现全国内河高等级航道电子航道“一张图”。
(3)推进内河航道及航运枢纽大坝、通航建筑物等设施运行状态在线监测监控预警系统建设、构建内河高等级航道感知网络,筹划建设全国智慧航道大数据平台、探索建立全国内河航道网运行监测与应急处置中心。
(4)加快北斗、5G、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信息技术与航道管养、通航建筑物运行调度等深度融合,逐步建立智慧航道服务体系。
(5)建设适应智能船舶的岸基设施,推进航道、船闸等与智能船舶自主航行、靠离码头、自动化装卸的配套衔接。同步开显知韩洪口建设行动。
7、促进消费扩容提质,发展内河水上旅游客运等新业态,推动居民旅游消费升级。发展高品质内河水上客运。促进内河水上客运与旅游、文化、城市融合发展,制定、完善水上客运与旅游基础设施规划,加强水上旅游航道、码头、客运站及配套设施的系统化建设,推动水上客运旅游化、舒适化、客滚化发展,提升客运与旅游品质。高标准打造一批便民舒适、安全健康、绿色智能的内河客运旅游精品航线。探索低等级航道和等外航道管养新模式,与区域和城市生态、文旅、景观建设相融合,因地制宜发展旅游航道,发挥航道效用。
8、推动内河航运绿色低碳发展、可持续发展。促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点任务之一。2021年12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要适度超前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在减污、降碳、新能源、新技术等领域加大投入,既扩大短期需求,又增强长期动能。
(1)持续推进绿色生态航道建设。
①严守内河生态保护红线,将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理念贯穿于航道规划、设计、施工、养护和运营全过程。
②加强环境友好型工程建构筑物的研发与应用,加强内河航道水生生物生境的营造、保护与修复。
③鼓励养护新技术、新工艺的创新研发、推广应用绿色环保、低碳节能的养护设备及船舶。开展环保型疏浚等绿色作业,提高疏浚土的综合利用比例和效益。
(2)加快发展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船舶,确保实现内河航运碳达峰目标。推动运输船舶低碳转型,综合考虑能源的减排贡献度、技术成熟度、可获得性、经济性、安全性以及法规标准完善性等多方面因素,积极、稳妥、有计划地推动电力、LNG、氢、氨、甲醇、燃料电池等新能源清洁能源(低碳零碳能源在内河船舶的应用。加快淘汰高耗能高排放老旧船舶。开展内河绿色智能船舶及航线示范。
(3) 加强内河船舶与港口污染防治。
①研究推动船舶排放控制区政策向全国内河延伸,完善排放控制标准。
②加快推进长江干线等重点航道沿线的港口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化学品洗舱站、危化品锚地等设施建设和常态化运行,实现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联合监管。
③统筹推动现有煤炭矿石等干散货码头、油气化工码头环保设施升级改造和新建码头环保设施建设使用,推进基于物联网、大数据、5G、GIS等信息技术的港口码头生态环境与能源动态监测监控系统建设。
④加强重点水域智能化监测预警能力建设与监管,有效防控水上溢油或危化品泄漏污染等事故风险。
(4)推进“近零碳”内河港口建设。大力推动港口装卸储运设备电动化,大幅度减少直接碳排放。推动港口企业加快建设低碳零碳能源基础设施,并加大应用。优化港口布局与功能结构,提高码头专业化、自动化、规模化水平,有效降低能源消耗和碳排放。
9、加强内河航运安全管理与应急处置工作,建立安全可靠的内河航运物流供应链体系,保障循环安畅。守住安全发展这条底线,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要前提和保障。要建立健全
安全可靠的内河航运物流供应链体系,提升水路运输通道安全保障及应急保障能力,确保货物(物资)出得去、进得来。
(1)提升设施、装备的本质安全水平。完善内河航运基础设施及装备安全技术标准,持续加大安全防护投入和养护管理力度。
(2)完善安全风险防控与监管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持续加强重点水域、重点港口、重点船舶、重点时段安全监管,强化危化品运输、水上客运、城市渡运等重要领域联防联控。完善应急管理机制与预案,强化专业救助和应急管理等人才队伍建设,支持社会救援力量发展。
(3)提升安全监管与应急救助能力。建立健全内河航运应急救助指挥体系,完善水上交通安全监管与救助系统布局规划建设,强化水上交通动态感知预警、人命快速有效救助、船舶溢油与危化品处置等核心能力建设。
(4)加快建设应急物资的内河运输保障体系。完善水路应急物资运输任务执行机制,分级制定内河水路运输保障应急预案。以规模化、网络化、专业化内河航运和港口等物流企业为重点,推动建立国家和地区水路应急运输储备力量。在当今新冠肺炎疫情全球大流行背景下,水路运输所具有的跨地区“无障碍”连通、大运量、强韧性和高可靠性等特殊优势,在抗击疫情、促进贸易复苏、保持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独特作用。
1、推进国家内河高等级航道网建设,完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畅通国民经济循环,扩大循环规模。国家高等级航道是全国内河航道的骨干和国家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加快推进“四纵四横两网”国家高等级航道建设,将闽江、澜沧江等也纳入其中布局。统筹推进国境国际通航河流航道建设与航运发展。到2035年,国家高等级航道达到2.5万公里。通过建设国家高等级航道网。
(1)可加快长江上游、西江上游及中西部、西南、东北等地区的高等级航道建设,有效缓解内河航运发展不平衡不协调问题。
(2)可显著优化航道结构,提升我国内河高等级航道的里程及占比,提高通航与运输能力。
(3)可大力推动内河水系之间互联互通,提高航道网络化程度,进而实现干支衔接、通江达海。总之,可有效提高全国长江船运发展水平、优化、完善综合运输体系和流通体系,畅通国民经济循环、扩大循环规模,从而促进沿江(河)地区、特别是水运资源较为丰富的欠发达地区的经济发展与对外开放,助推东、中、西和西南、东北地区协调发展。
2、发挥内河航运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拉动作用,扩大内需。坚持扩大内需,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战略基点。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本身是积极扩大内需、夯实未来经济发展基础的重要手段之一。按照规划目标,未来15年需新增高等级航道1万公里以上,直接投资超万亿元,同时还将拉动内汇港口、船舶和其他相关产业投资,对扩大内需、培育完整内需体系和扩大经济循环总量将产生重大作用。建议有关部门参考借鉴公路、铁路及国外经验,创新内河航运基础设施建设与维护的投融资方式和渠道,拓展投资空间,激发全社会投资活力,探索内河航道合理有偿使用(收费)机制。
3、完善农村和山区内河水运及综合交通基础设施网络,满足群众出行与运输需求,服务乡村振兴与农村现代化。提高人民生活品质,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是畅通国内大循环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更是建设人民满意交通的必然要求。积极拓展农村地区和山区的内河支流航道、库湖区航道、低等级航道及等外航道的建设与管养,努力实现与高等级航道有效衔接,以弥补这些地区因自然条件所限而导致的公路、铁路运输不畅或运力不足,满足当地人民群众的出行与运输需求,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服务乡村振兴、农村现代化建设。
4、打造集约高效功能协同的现代化内河枢纽港口,构建现代物流体系,提高循环效率,支撑区域经济发展。
(1)强化港口枢纽功能。完善港口集疏运体系,推进港口与沿江(河)开发区、物流园区的连接通道建设,加快打通铁路、高等级公路进港“最后一公里”。进一步优化运输结构,推进大宗货物及中长途货物“公转水”,发展内河集装箱运输,提升集装箱铁水联运比例,有效降低物流成本。促进以港口为枢纽的全程物流供应服务链发展。
(2)完善港口布局。推进港口资源整合、区域港口一体化发展。
(3)促进港产城协同发展。加强港口与城乡建设、产业发展布局的有效衔接。
(4)促进港产城协同发展。加强港口与城乡建设、产业发展布局的有效衔接:推进内河航运及港口与制造业深度融合,提升服务能力,推动运输链融入供应链、产业链,提升价值链。
(5)加快提升内河航运服务水平。以上海、武汉、重庆等航运中心建设为依托、大力提升金融、保险、海事仲裁、航运交易等服务能力、研究开展期货交易,发展货、港、船等要素协同的水运电商平台。
5、继续推进内河船型标准化,发展江海联运和多式联运,推动港航企业转型升级,提高运输效率与效益。
(1)推进标准化专业化运输船舶发展。继续推进内河船型标准化工作,引导现有各类非标船舶逐步退出航运市场。研究制修订适合我国航道特点和船型创新需求的内河航道通航技术标准。大力发展集装箱、LNG、商品汽车滚装等专业化船舶。加快江海直达特定船型和内河中短途休闲游、观光游等船型的研发。
(2)发展经济高效的江海联运和多式联运。完善江海直达运输发展相关政策和技术标准形成江海直达、江海联运有机衔接的江海运输物流体系。大力发展以港口为枢纽、“一单制”为核心的多式联运。
(3)促进港航企业转型升级。推进港航企业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发展。推动港航企业向全程物流承运人转型。鼓励航运企业向船、港、货、金融等上下游发展,构建一体化产业链发展运营模式。
6、坚持创新驱动发展,实现高水平自立自强,建设智慧航道,增强循环动能。构建新发展格局最本质的特征,是实现高水平的自立自强。坚持创新驱动,加快科技自立自强,是确保国内大循环畅通、塑造我国在国际大循环中新优势的关键。着力推进智慧航道建设。
(1)建设航道地理信息测绘和航行水域气象、水文监测等基础设施,推进航道基础设施信息数字化。
(2)推广应用长江干线航道电子航道图。推进京杭运河、西江航运干线等率先实现电子航道图全覆盖,逐步实现全国内河高等级航道电子航道“一张图”。
(3)推进内河航道及航运枢纽大坝、通航建筑物等设施运行状态在线监测监控预警系统建设、构建内河高等级航道感知网络,筹划建设全国智慧航道大数据平台、探索建立全国内河航道网运行监测与应急处置中心。
(4)加快北斗、5G、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信息技术与航道管养、通航建筑物运行调度等深度融合,逐步建立智慧航道服务体系。
(5)建设适应智能船舶的岸基设施,推进航道、船闸等与智能船舶自主航行、靠离码头、自动化装卸的配套衔接。同步开显知韩洪口建设行动。
7、促进消费扩容提质,发展内河水上旅游客运等新业态,推动居民旅游消费升级。发展高品质内河水上客运。促进内河水上客运与旅游、文化、城市融合发展,制定、完善水上客运与旅游基础设施规划,加强水上旅游航道、码头、客运站及配套设施的系统化建设,推动水上客运旅游化、舒适化、客滚化发展,提升客运与旅游品质。高标准打造一批便民舒适、安全健康、绿色智能的内河客运旅游精品航线。探索低等级航道和等外航道管养新模式,与区域和城市生态、文旅、景观建设相融合,因地制宜发展旅游航道,发挥航道效用。
8、推动内河航运绿色低碳发展、可持续发展。促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点任务之一。2021年12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要适度超前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在减污、降碳、新能源、新技术等领域加大投入,既扩大短期需求,又增强长期动能。
(1)持续推进绿色生态航道建设。
①严守内河生态保护红线,将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理念贯穿于航道规划、设计、施工、养护和运营全过程。
②加强环境友好型工程建构筑物的研发与应用,加强内河航道水生生物生境的营造、保护与修复。
③鼓励养护新技术、新工艺的创新研发、推广应用绿色环保、低碳节能的养护设备及船舶。开展环保型疏浚等绿色作业,提高疏浚土的综合利用比例和效益。
(2)加快发展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船舶,确保实现内河航运碳达峰目标。推动运输船舶低碳转型,综合考虑能源的减排贡献度、技术成熟度、可获得性、经济性、安全性以及法规标准完善性等多方面因素,积极、稳妥、有计划地推动电力、LNG、氢、氨、甲醇、燃料电池等新能源清洁能源(低碳零碳能源在内河船舶的应用。加快淘汰高耗能高排放老旧船舶。开展内河绿色智能船舶及航线示范。
(3) 加强内河船舶与港口污染防治。
①研究推动船舶排放控制区政策向全国内河延伸,完善排放控制标准。
②加快推进长江干线等重点航道沿线的港口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化学品洗舱站、危化品锚地等设施建设和常态化运行,实现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联合监管。
③统筹推动现有煤炭矿石等干散货码头、油气化工码头环保设施升级改造和新建码头环保设施建设使用,推进基于物联网、大数据、5G、GIS等信息技术的港口码头生态环境与能源动态监测监控系统建设。
④加强重点水域智能化监测预警能力建设与监管,有效防控水上溢油或危化品泄漏污染等事故风险。
(4)推进“近零碳”内河港口建设。大力推动港口装卸储运设备电动化,大幅度减少直接碳排放。推动港口企业加快建设低碳零碳能源基础设施,并加大应用。优化港口布局与功能结构,提高码头专业化、自动化、规模化水平,有效降低能源消耗和碳排放。
9、加强内河航运安全管理与应急处置工作,建立安全可靠的内河航运物流供应链体系,保障循环安畅。守住安全发展这条底线,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要前提和保障。要建立健全
安全可靠的内河航运物流供应链体系,提升水路运输通道安全保障及应急保障能力,确保货物(物资)出得去、进得来。
(1)提升设施、装备的本质安全水平。完善内河航运基础设施及装备安全技术标准,持续加大安全防护投入和养护管理力度。
(2)完善安全风险防控与监管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持续加强重点水域、重点港口、重点船舶、重点时段安全监管,强化危化品运输、水上客运、城市渡运等重要领域联防联控。完善应急管理机制与预案,强化专业救助和应急管理等人才队伍建设,支持社会救援力量发展。
(3)提升安全监管与应急救助能力。建立健全内河航运应急救助指挥体系,完善水上交通安全监管与救助系统布局规划建设,强化水上交通动态感知预警、人命快速有效救助、船舶溢油与危化品处置等核心能力建设。
(4)加快建设应急物资的内河运输保障体系。完善水路应急物资运输任务执行机制,分级制定内河水路运输保障应急预案。以规模化、网络化、专业化内河航运和港口等物流企业为重点,推动建立国家和地区水路应急运输储备力量。在当今新冠肺炎疫情全球大流行背景下,水路运输所具有的跨地区“无障碍”连通、大运量、强韧性和高可靠性等特殊优势,在抗击疫情、促进贸易复苏、保持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独特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