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船舶污染违法行为监督——长江船运
发布时间:2022-06-13 09:33:12作者:交航船运王
为抓好长江船运大保护,推动美丽长江建设,实现长江船运安全发展绿色发展,长江海事局多措并举开展船舶污染防治攻坚提
升年行动,加强重点船舶防污染监督检查,重点对未实施“零排放”、长期不交付污染物船舶进行防污染专项检查,核查其污
染物处置情况;加强重点环节现场监督检查,重点对船舶污染物交付接收、修造拆解、清洗舱等环节现场监管,打击船舶生活
污水直排、船舶污染物虚假交付、非法洗舱、违规修造船等违法行为,2022年1月5月,海事查出违法行为一千多起。
1、优化升级“江船零排”APP,探索开展长江船运船舶污染物交付大数据分析,结合“船E行”等监管平台,及时发现并查处涉及船舶污
染物虚假交付、谎报瞒报等违法行为,规范船舶污染物交付接收行为。
2、强化船舶防污染网格化管理,落实“三必须一确认”监管制度,督促码头在核实船舶污染物交付情况后再安排船舶进行装卸
作业。
3、联合地方交通港航部门加大对船舶污染物接收单位、经营性码头监管力度,督促其配备污染物计量设施,对接收的污染物进
行准确计量,规范接收和转运行为。
为了促进长江船运生态化发展,各船运公司船舶必须严格落实防污主要责任。